关于举办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的通知

根据有关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委托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自2001年8月3日起试行。心理咨询师在我国尚属新兴职业。为使心理咨询师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在全国顺利开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委托湖北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黄石市微笑心理教育咨询站举办心理咨询(员)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班。经研究决定于2009年3月中旬举办第五届全国统考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班,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教育工作者、医务工作者、思想政治(党、政、工、团、青、妇)工作者、企事业人力资源管理者、新闻工作者、社会工作者 及有志于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的社会各届人士;
二、培训时间、师资、教材
双休班:2009年3月中旬开课,培训3个月 周六、日授课(限额60人)由我院知名教授和本省资深专家授课。采用国家统编教材《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上下册)。(空调教室上课)
三、培训方式
培训班系统的传授心理知识和成功的咨询经验,通过课堂讲授、小组辅导、案例分析、临床实习、现场督导、职业规划和专题讲座,培养具有全面的心理学知识和心理咨询、心理测量、心理诊断、康复引导及职业管理的专门人才。
四、职业等级和学费
心理咨询员1900元;心理咨询师2900元(含资料费、培训费用以及办证费用);远程函授学员学费可以适当优惠。
五、结业待遇
经统一考试合格、心理咨询职业资格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颁发全国通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心理咨询职业资格证书》。
六、实习基地
黄石市社区以及市内中小学、湖北师范学院心理咨询中心、黄石市微笑心理教育咨询站心理咨询室。
七、报名事项
1、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员即日起携带身份证、学历或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二寸彩色照片四张,前往湖北师范学院三号教学楼四楼报名。 2、培训费用报名时一次交清。
八、主 讲 教 师
韦耀阳 湖北师范学院教育科学系教师、心理学硕士,黄石市微笑心理教育咨询所主任、心理咨询师、培训部讲师。
向光富 湖北师范学院教育科学系教师、黄石市微笑心理咨询副所长,心理咨询师,培训师.
谭雪晴 湖北师范学院教育科学系教师、心理学硕士。
魏淑华 西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院心理系博士。
高庆蓬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科学院心理学系博士。
梁东荣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院心理学博士。
九、课 程 设 置
双休班:周六、日授课
普通心理学:心理活动的生理基础 认识过程 意识和注意 需要和动机
情绪、情感和意志 能力与人格
团体心理辅导:团体心理咨询的设计 团体咨询与治疗的开始阶段 团体咨询与治疗的中间阶段 团体咨询与治疗的结束阶段 团体心理咨询效果评估
社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的主要理论和方法 社会化与自我 社会知觉与归因 社会动机 态度 人际关系 人际沟通 社会影响 爱情、婚姻与家庭
心理诊断技能: 初诊接待 初步诊断 确定诊断或转诊 深入探索 病因诊断
发展心理学: 发展心理学的研究方法和基本理论 心理发展的生物学基础
儿童心理发展 中年期和老年期的心理发展
心理咨询技能:确立咨询目标与制定咨询方案 心理咨询师的个体咨询技能
总结与巩固 心理咨询师的团体咨询
咨询心理学:心理咨询的基本概念 心理咨询师 心理论断
学校心理咨询 性心理咨询
心理测验技能:测验量表的分数与常模 测量的信度、效度与项目分析
测验结果的解释
心理测验学:心理测验的基本概念 智力测验 人格测验
心理评定量表心理督导技能:业务督导 工作实践督导
下级心理咨询师个人心理健康的督导
心理影片赏析:案例讨论分析
服务承若:
1、培训机构将设专人负责培训课录音,因特殊情况,临时不能参加听课的学员,可索取所缺课程的培训录音;
2、培训过程中,学员可及时方便地在网上与授课老师请教和探讨问题;
3、凡参加正式培训学员,可免费参加下期培训班授课活动;
4、凡参加正式培训学员,根据自意原则,可以中国视频心理咨询网会员;
5、根据自意原则,培训机构可向正式培训学员优先推荐心理咨询督导老师;
6、正式培训学员,可以免费参加我中心学习成长活动;
7、本机构组织的其它心理培训班(如:督导班、成长班等),将获得优惠资格;
培训地点:湖北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内
报名地址:湖北师范学院三号楼四楼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0714—6570762 小灵通:0714—3630646
2009年国家职业资格考证培训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职业素质教育的决定》,推行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并重的制度。2005年11月7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同时,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即国务院35号文件。
一、考试特点及方式
国家职业资格考试是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遵循“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发证”的原则,由各省、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具体实施的一项全国性考试。
二、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1、全国统考科目
秘书 、涉外秘书、物业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营销师、公关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项目管理师、职业指导师。
考试级别与费用:
四级(中级):650元 三级(助理):850元 二级(技师):1650元
统考时间:
每年5月和11月中旬
2、全省统考科目
电子商务师、物流管理师、室内设计师、平面设计师、网络管理师、计算机维修工、电工、钳工、中式烹调师、商场收银员、美容师、经营师、策划师、园林/园艺师、景观设计师、理财规划师、职业经理人、营养师等科目报考。
考试级别与费用:
四级(中级):480元 三级(助理):680元 二级(技师):980元 一级(高级技师)1880元
统考时间:
根据当月报名情况由省鉴定中心安排考试。(我中心暂定每两月组织一次考试)
备注:1、上述费用含报名费、资料费、评审费、证书费、
2、一次未通过者,可再次免费培训补考。
三、报考条件
1、具备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方可申报三级(高级技能);
2、取得三级证书后,从事相关工作达5年,方可申报二级(技师)。
四、报考须交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或学生证)复印件各2份;
2、近期免冠1寸登记照4张,黑白/彩色均可(反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
3、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1份及报名表1份。
五、联系方式
培训地点:湖北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内
报名地址:湖北师范学院三号楼四楼
联系人:程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714—6570762 小灵通:0714—3630646
网址:www.spxl.net 邮箱:gaoshi0714@163.com
QQ: 923917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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