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音乐治疗 | 心情图片 | 心理文章 | 网上商城 | 职业资格培训 | 雁过留声 | 心理测试 | 资料下载 | 心理动态 | 心理论坛 | 湖北 | 教育社区 | 考研 | 心理课堂 | 山西 | 上海 | 山东 | 深圳 | 湖南芙蓉心理咨询培训中心 | 地震后的心理辅导 | 
最新公告:     致家在灾区的同学们的一封公开信  [admin  2008年5月21日]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视频心理咨询网、中国高校心理教育网 >> 湖北 >> 新闻资讯 >> 高师教育咨询正文
专题栏目
更多内容
最新推荐 更多内容
相关文章
职场进入“证书”时代 究…
教学理念
自我要求
企业文化
合作加盟
黄石高师教育咨询有限公…
更多内容
[图文]上岗:你拿到职业证书了吗           ★★★
上岗:你拿到职业证书了吗
作者:spxl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8 0:47:26

上岗:你拿到职业证书了吗

    车工、磨工、营业员、推销员、秘书、公关员……你现在在从事这些技术职业(工种)吗?记者近日从泉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事上述技术职业(工种)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

    据了解,用人单位新招收(聘用)、录用的人员,凡是属于劳动保障部颁发的《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范围内的职业工种,必须从经过职业培训、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招聘。各级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向需要技术工种的用人单位介绍求职人员就业时,应首先查验其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不得介绍未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求职者。用人单位、职业介绍机构发布技术工种人员招聘广告时,在应聘人员具备的条件中须注明职业资格要求。对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招用技术性较强,但职业培训机构尚未开展培训的职业(工种)人员,经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后,用人单位可以先招收后培训,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再上岗。

    据介绍,泉州市劳动保障部门把涉及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作为推行就业准入制度的重点,组织劳动监察专项治理,对违反规定的,根据《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依法进行查处。对违反《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招用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上岗而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和负责人,将依法从重处理。(记者杨慧娜)

来源:东南早报


高师教育咨询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个高师教育咨询:

  • 下一个高师教育咨询: 没有了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视频心理

    咨询业务客服(李老师)Tel:07146570762 Email:weixiao6570762@163.com 地址:湖北师范学院内三号楼四楼办公室
    技术广告客服(张先生)QQ:401920861 Email:spxl0714@163.com  Tel:15327875231
    中国视频心理咨询网 联办机构:黄石市微笑心理教育咨询所 湖南芙蓉心理咨询培训中心 湖北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信息产业部网站备案:鄂ICP备05009071号

    信息产业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