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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俱乐部名称:湖南芙蓉心理咨询俱乐部
第二条 本俱乐部的性质:由心理学专业工作人员和广大的心理学爱好者自愿组成心理学 非营利性的团体
第三条 本俱乐部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广大心理学工作者及爱好者,广泛宣传心理卫生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推动心理咨询事业的发展,促进人们的心理健康。
第四条本俱乐部住所:湖南芙蓉心理咨询培训中心(人民中路一号上城星座 25 楼 2517 房)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本俱乐部的业务范围
(一)心理咨询从业人员业务培训、资格鉴定及从业活动的指导;
(二)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
(三)心理卫生知识的宣传
(四)心理卫生专业人员的知识更新与提高。
第三章 会 员
第六条申请参加本俱乐部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俱乐部的章程
(二)自愿加入本俱乐部
(三)具有一定的心理学基础
第七条 加入俱乐部的程序
(一) 提交入俱乐部的申请书
(二) 经组织机构讨论通过
(三) 颁发俱乐部会员证
第八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本俱乐部的活动;
(二)获得本俱乐部服务的优先权;
(三)对本俱乐部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入俱乐部自愿、退俱乐部自由。
第九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俱乐部的决议;
(二)维护本俱乐部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俱乐部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俱乐部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条 俱乐部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俱乐部,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 1 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俱乐部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一条 俱乐部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组织机构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附则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归湖南芙蓉心理咨询俱乐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