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好、麻木与尊重 ── 孩子的成长是社会的镜子
作者 : ◎章薇卿
转载 : 生命教育全球信息网
从自尊说起
在发展心理学上,有关自尊的议题其实十分重要,影响着人的一生。孩子在4, 5岁时,根据他们的依附经验产生自尊感 (Shaffer, 2003)。Erikson 在他所著的Childhood and Society (1950) 一书中指出,到了儿童中期,自我评价的思考逐渐形成,真正发展自尊的重要阶段就在这个时期,他们用自己的期盼与自己的表现来评断自己 (Papalia & Olds, 1994)。也从社会的镜子 ── 生活中的重要他人与同侪对他们的了解与反应来建立自我认同与自尊。
成长中的孩童在父母或重要他人的照顾下,被对待的方式深深地影响着他们对自己的看法与期许 (Friedman, 2001; Shaffer);当在团体同侪中寻求自我概念、建立自尊感的时候,主要照顾者若是能够成为一位懂得尊重他人的典范,受照顾的孩子不但有被尊重的体悟,也能够学会尊重别人,自尊感的发展自然趋向健全。
有关尊重的事情
只是,在我们的文化中,孩子从小就被教导要做一个乖孩子,父母长辈灌输我们服顺的价值,甚至牺牲自己的感觉,也在所不惜。我们常听说:「小孩子有耳没嘴。」「牺牲小我,完成大我。」「这一点痛,算什么,不许哭!」「再哭?叫警察来把你抓走!」「退一步,海阔天空」……于是,有一种叫做「忍耐」的美德出现了。人们喜欢柔顺与谦恭,忍让是好的,但是没有人告诉我们何谓「适度」,甚至成年人也不知如何拿捏。「退一步,海阔天空」并没有告诉我们如果退一步未必真的海阔天空的时候,该怎么办?
有时候就连反抗不合理的动作也被看作是不理性、没礼貌、坏脾气……跟同学打架了,家长说:「一定是你不对!不是教你要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吗?」被同事性骚扰了,家人说:「你是不是去勾引他,才这样?」反抗、提出告诉,别人又说:「这女人怎么这么凶啊,一点气度都没有。」
我们好像没有教育孩子有关尊重的事情,又如何能够协助他们发展健全的自尊感?「小孩子有耳没嘴」,可以换成是尊重别人把话讲完,再让小孩子也有发言权。「牺牲小我,完成大我」,可以说是一种对团体的尊重 ── 在不牺牲自己的尊严之下。「骂不还口、打不还手」是说不要意气用事,把事情说清楚、弄明白再行动,这是为了要尊重对方的感觉,也尊重自己的感觉。口号本身没有什么不好,但是我们没有对孩子说明白背后的意义,因为,可能很多成人自己也不知道有关尊重的事情。
但是另一方面,现今媒体所提供的社会教育却在在提醒着我们,真正的暴力与不讲理的存在,政客之间的叫嚣打骂、媒体人为炒作新闻而发表的偏颇评论、演艺人员没有分寸的玩笑话与挖苦……,这些事件的本质却只是在教育我们不尊重!于是,我们的年轻人在标准模糊的环境中成长,在混淆的价值观里学习。在某一方面,他们学会了顺服,甚至不合理的忍让;而另一方面却也吸收了不懂得尊重别人,看不见别人的痛苦的内涵特质。
讨好与麻木的代价
我们学会用忍让讨好别人,学会麻木好让社会现象合理化,不但自己要讨好与麻木,也要求别人应做到讨好与麻木;不但要求别人要讨好与麻木,还要求别人对于被欺压的情境与对象应讨好与麻木。然后还说,这样才是有风度。如果讨好已经不能维护自己的尊严,服顺却无法保护自己不受伤害时,我们还要那风度干什么? 无法拿捏的讨好,使自己失去尊严;麻木使我们看不见别人的尊严。 孩子的成长用社会的镜子来看到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 (Shaffer);同样的,他们的成长也成为这个社会的一面镜子。在这两面镜子里,照来照去,尊重与尊严的影子却是非常的隐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