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形成理论:根据实验得到的结果,分析是否与预期的一致,如果一致,则验证了 “责任扩散”理论可推广到涉及自身利益的情景中去。如果不一致,也要分析原因。
(4)深入研究:在做完此实验后,根据得到的结果,可进行进一步的研究。既然责任扩散现象在利他情景和涉及自身利益的情景中都适用,那么是否可以推广到更多的情景中去?不同年龄阶段的人的责任扩散程度相同吗?……
(5)实际应用及理论校正:实验得到的结果除了用于进一步研究外,更重要的是要用于现实生活,对日常生活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责任扩散想象可以用于企业管理中,对领导如何安置员工,如何分配任务有指导意义。实验结果、理论运用于实践,不仅对现实有指导意义,反过来,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很可能发现新的问题,这样就可以围绕新的问题进行新的实验,得到新的结果,从而有助于理论的不断调整和完善。
3、有一个问题儿童比尔特别能哭闹,父母亲想了一切办法都无济于事,最后只得带他去见了心理医生,经过一段时间的心理治疗后,小比尔竟真地不再哭闹了。有研究者猜测是成人的注意强化了比尔哭的行为,心理医生在治疗期间可能只是采取不理会比尔的哭声的做法,比尔就改掉了爱哭的毛病。如果你是研究者,你会采用怎样的实验设计来验证这一假设?
答:首先,在这一研究中要考虑的是如何排除治疗期间其他因素对疗效的影响。比尔哭声的减少是否是由于安慰剂效应或者仅是换了一个陌生的场所(治疗室)所致,而不是真正医生的治疗(不关注比尔的哭)?在此,我们可以使用
ABA设计多基线设计来排除这些因素对因变量的污染。
在ABA设计中,A表示治疗(矫正)前的基准状态,即医生对比尔的哭声表现出了一种正常的注意,所以比尔哭的次数很多,B表示治疗(矫正)后的状态,即医生试图通过不理比尔的哭声来减少比尔哭的次数。医生对哭行为的治疗(矫正)是自变量。如果真如我们所期望的,从A到B,比尔的哭声减少了,那么仅凭这一点,就可以推断医生的不理会起作用了吗?当然不能。至此,我们已经完成了AB设计的两个阶段。但是我们还不能确信比尔的行为改善是由于操纵自变量而导致的,也许哭声减少仅是由于比尔换了一个环境,他畏于陌生环境,而不敢肆意乱哭。
为了获得更充分的证据,我们必须使比尔的行为返回到基线水平,即第二个A阶段。如果由于再次用注意强化哭行为,比尔开始退回到原来的状态。那么,此时研究者可以确信地推断,正是由于注意强化被撤销而不是其它因素导致了第一个B阶段中哭行为的终止。
其次,ABA设计得以顺利进行的一个前提是,B阶段的治疗效果应该是不持久的,因为只有这样,当治疗结束后,被试的行为才能回到治疗前的基线状态。然而,事实上,这一前提经常是无法满足的,即治疗的痕迹很难消除而回到从前的状态,撤销注意一旦对比尔的哭发生影响之后,就很难再通过注意来建立比尔的哭行为。此时,我们可以使用多基线设计。
多基线设计的程序是:找到一个或若干个与所要研究的行为(或被试)接近的行为(或被试),在不同时间内对它们引入同一自变量的处理(治疗),也就是不同的行为(或不同的被试)在引入自变量之前有长短不等的基线期,从而可以将自变量的影响和时间的因素逐阶段地演示出来,以便于研究者最终确定被试行为变化的真正原因和自变量处理的真实效果。多基线设计的内在逻辑是:当一种行为或一个被试正在接受处理时,另一种行为或另一个被试仍处于基线条件下。如果这种未受处理的行为在自变量引进之前(保持稳定,然后随自变量的变化而变化,我们就可以认定,是自变量导致了该行为的改变,而不是一些碰巧在观察期内发生变化的其他因素。
多基线设计有被试内多基线设计和被试间多基线设计之分。如果在几个不同的基线阶段比较同一被试的不同行为,那么就是被试内多基线设计;如果在几个
不同的基线阶段比较不同被试的同一行为,那么就是被试间多基线设计。
基于被试内多基线设计的基本逻辑,为了考察注意对比尔哭行为的强化效应,除了哭,还必须观察比尔的另一个行为(如摔打),让这两种行为的基线期不等。比如先对哭进行矫治,过几天后再对摔打进行矫治。如果摔打行为在矫治之前保持稳定,然后随着注意撤销的开始而变化,研究者就可以认为,是自变量(注意撤销)导致了这些行为的改变,而不是一些在观察期内发生变化的其他因素。不过我们可以想见,哭和摔打一般总是连在一起的,因此,一种行为的处理会影响另一种行为的发生,也就说,撤销对比尔哭的注意时,摔打行为也会随之相应减少,这样就不能把该行为的变化归功于自变量的作用了。所以,当自变量有明显的迁移效应或行为之间会发生相互影响时,应该采用被试间多基线设计。采用被试间多基线设计时,研究者先要找到一个和比尔症状十分类似的儿童,然后在某一时间开始撤销对比尔哭的注意,几天后再开始撤销对另一儿童的摔打行为的注意,那么如果该儿童摔打行为在注意撤销之前保持稳定,就可以认定是撤销注意减少了比尔的哭行为。
4、假设有一个研究计划:去图书馆抢占一张桌子,并且抢到空桌子后还要通过非言语、非暴力的手段尽可能地去阻止其他人在你身边的空座位坐下来。按照这个计划,你去图书馆将书、衣服以及其他的东西摊在桌子上,你希望这样可以阻止他人在你旁边坐下,坚持了15分钟,有人坐到了你的旁边,这时你的研究结束了,请判断这是一项实验吗?为什么?
答:不是。构成实验的三大要素为假设、变量、控制。其中,变量是实验的核心;实验假设归根到底就是确定实验变量的选择;而实验控制也无非就是对实验变量的操纵。变量作为心理学实验的基本特征,决定了到底符合什么条件的研究才可以成为实验:即实验必须操纵环境以产生变化。
显然,上述研究还不构成实验。因为,概括地说,当研究者系统地操纵环境,然后观察对环境的操纵导致的行为变化时,实验才产生。但遗憾的是,这项研究并没有系统地操纵环境,而只是创造了一个单一水平的环境并记录下了被试的相应行为,而这样的研究能够说明的问题是很有限的。
然而,实验则要求:对环境的操纵必须是有变化的,就是实验中对环境的操纵至少要有两个值或两个水平。通过在两个环境水平下被试反应的比较,我们就
可以判断环境的改变是否导致了行为的变化。比如我们可以在这项研究中增加一个操纵水平,让被试再次抢个位置,但这次不将东西摊在桌子上。这样对环境的操纵就有了两个水平:东西摊在桌子上与桌子上不放东西。此时,我们就可以对这两种情况进行比较了。至此,这项研究就成其为实验了。
可见,“改变”(包括对环境的改变和可能由它导致的行为改变),然后“比较”,是实验研究最基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